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书城综合楼擦窗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书城综合楼擦窗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书城综合楼擦窗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书城综合楼擦窗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1)内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书城综合楼和幕墙清洗维护的要求,确定擦窗机设备方案和设计。需要对擦窗机方案、安装进行深化设计、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新华书店书城综合楼建筑总面积62080.14平方米,高度96.9米,楼的结构详见招标图纸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计划投资约60万元
3、资质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2月、3月或者2018年2月、3月、4月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提供擦窗机设计、生产、安装、维修等相关资质证书;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人员;
(5)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本次项目涉及的产品必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专项唯一授权证书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及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7)提供近3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后续服务能力。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7日(每天10 : 30时至19:00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第3条、资质要求(2项-7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5、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 系 人:王鹤宇王文周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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