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报告厅座椅(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学报告厅座椅(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北京路中学报告厅座椅(二次公告)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北京路中学报告厅座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北京路中学报告厅座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QHZC--*******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巡逻电瓶车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工商或税务部门出具的);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其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09000系列、IS014000系列认证。
(9)相关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者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否则废标处理。)
(10)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IS09000系列、IS014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或者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否则废标处理。])
(11)质量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有效期必须是2009年,【原件备查】或者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否则废标处理。](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有效期必须是2009年,【原件备查】或者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否则废标处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谈判组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没前来购买标书或传真参与确认函则不能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 8月17日——2009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文本文件的供应商请与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地点: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
联系人:郝芳 电话:****-******** ********(FAX)
谈判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8月2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清河区政府对面)
响应文件接收人:郝芳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09年8月2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清河区政府对面)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在开标前两日内打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我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淮安市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清河支行
账 号: ****************3
八、本次谈判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中心:
联系人: 郝芳 联系电话:83643302
2、采购方
联系人:苏永田 联系电话:********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投标,已在你中心网站上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doc">标书下载标书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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