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形象宣传片”谈判公告

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形象宣传片”谈判公告

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形象宣传片”谈判公告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委托,依据乡宁县财政局(2018)98号备案材料,对其所需“旅游形象宣传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XNZCT(2018)025号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形象宣传片”

三、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


包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1

旅游形象宣传片

1

30


  1. 谈判范围:以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4、服务地点: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6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2房间)

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五、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一级摄像师、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编导

7、航拍师具有航拍摄像师执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复函。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闫继军,联系电话:139*****958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多证合一不需要提供)、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多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委托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公司公章

注: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8年6月8日15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6月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九、其他:

1、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请早于谈判前1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号码:********0@qq.com)。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2、谈判时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未按规定参加谈判会,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088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03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形象宣传片 旅游 旅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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