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郧县高源、江峪、上塔、花瓶沟、鲍沟、峡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郧县高源、江峪、上塔、花瓶沟、鲍沟、峡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发[2008]399号、400号、401号、402号、403号、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高源、江峪、上塔、花瓶沟、鲍沟、峡沟水库均位于郧县境内。本次招标共有六个工程,每个工程各为一个标段,六座水库大坝心墙劈裂灌浆和水库基础帷幕灌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YxgySK/2009SG-01):高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心墙劈裂灌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新建进口段、控制段、侧槽段及调整段;输水管进口拆除重建,管身内衬钢管加固,出口新建分水池等。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YxjySK/2009SG-01)江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心墙劈裂灌浆处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进口段及控制段拆除重建;输水隧洞进水口启闭机房及框架拆除重建等。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YxstSK/2009SG-01):上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心墙充填灌浆,坝基帷幕灌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新建进口段及控制段,左边墙加固,右侧边坡滑坡体清除,泄槽段底板护砌40米;输水管进水口拆除重建,管身修补加固等。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YxhpSK/2009SG-01):花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心墙劈裂灌浆,两坝肩帷幕灌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控制段、泄槽段左边墙拆除重建;输水隧洞启闭机房和工作桥拆除重建,出口段混凝土管更换为钢管,出口设分水箱等。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YxbgSK/2009SG-01):鲍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心墙劈裂灌浆处理,坝基帷幕灌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进口段及控制段拆除重建,堰后3米混凝土护砌,增设跨溢洪道交通桥,出水渠右侧边墙浆砌石护砌;输水隧洞进水口拆除重建,管身采用内衬钢板加固等。
第六标段(合同编号:YxxgSK/2009SG-01):峡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心墙劈裂灌浆处理,右坝肩帷幕灌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新建进口段及控制段,泄槽段25米长左边墙加固,输水管进水口拆除重建,管身接长,出口设分水池等。
第七标段(合同编号:Yxskgj/2009SG-01):高源、江峪、上塔、花瓶沟、鲍沟、峡沟六座水库大坝心墙劈裂灌浆和水库基础帷幕灌浆。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8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参加施工第一、二、三、四、五、六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参加施工第七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参加各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近三年(2006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湖北省内承接过2项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灌浆标段(第七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具有处理水库基础帷幕灌浆和心墙防渗灌浆的施工经历(以承包合同为准)。
3.4 参加各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企业市场信誉良好,无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记录。
3.6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7必须具有湖北省水利水电行业施工单位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对不同标段同时进行申请不得使用相同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施工员。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5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填写好报名表(格式附后,报名表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到十堰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三楼)。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水利网、十堰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网和十堰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郧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郧县城关镇
邮编:442200;联 系 人:曹维国;电话:135*****84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口马祖路17号
邮编:430015; 联系人:陈江涛;电话:***-********,138*****299
电子 邮 件:chenjiangtao1974@163.com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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