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改报废车辆报废权处置(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改报废车辆报废权处置(第三次)招标公告

经蓝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蓝山县公务用车改革车辆67台报废车辆的报废权定于2018年6月8日9:30时在蓝山县建设银行四楼按现状进行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蓝山县公务用车改革车辆67台报废车辆的报废权交易,其中:垃圾车2台;越野车、皮卡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15辆;小型轿车21辆;面包车29辆;67辆车整体处置(详见《报废车辆处置审批表》),67辆车交易参考起价46756元;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二、报废车辆展示时间、地点:

报废车辆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工作时间)在车主单位蓝山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停车点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136*****432(段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买需求: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6月8日9:30时前持相关有效证件,竞买人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到账时间为准)来蓝山县建设银行四楼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银行:蓝山县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帐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四、特别说明:

1、交易成交后,委托人将报废车辆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2、报废车辆在交接、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运输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人身、消防、环保及设施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必须是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

4、交易成交后,买受人与车主单位(委托人)签署《报废车辆交接协议》必须对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并出示相关报废手续交付给原车主单位(委托人),交易双方相互配合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蓝山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看样联系电话: 136*****432

蓝山县财政局: 137*****608

咨询电话:136*****432(段勇)

蓝山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



标签: 处置 报废 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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