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晖大厦办公场地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龙晖大厦办公场地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龙晖大厦办公场地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8-3729。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3HP单冷天花机106台、3HP单冷风管机2组、2HP单冷风管机40组、1.5HP单冷风管机20组、1HP单冷风管机4组。
3.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分包。
3.3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181.457055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总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4项目交货期为: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中选通知书发出后45 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进行参选。2)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5 参选人为设备制造商的,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而且代理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设备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6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1.7 参选人为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提供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屏图片;参选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提供制造商以及代理商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屏图片。
2.1.8 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1.9 设备制造商自2016年4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全国范围空调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所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框架合同的销售额以提供的具体订单的销售额合计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比选人采购项目的资格:
(1)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3.4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6月02日至2018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事业部标书发售室。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代理机构〔或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 联系方式
比选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大院二栋首层
联 系 人:黄庆生
电子邮件:huangqs@zjscs.com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余小姐
电话:***-********
获取比选文件指定电子邮箱:********06@qq.com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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