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购置TCDS便携式检测仪项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合肥车辆段购置TCDS便携式检测仪项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购置TCDS便携式检测仪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合肥车辆段购置TCDS便携式检测仪项目

 


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6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魏海波,电话(手机):15375333707,13865957240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办公室(传真):0551-62125048
附表1:
TCDS便携式检测仪





合肥车辆段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五月
第一标段:TCDS便携式检测仪1台

一、技术
指标

一、符合国家标准有关技术性能要求,具备相关生产制造资质。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产品实行“三包”,自交验合格签字确认之日起12个月为质保期,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存在问题由厂家及时无偿处理外,由于厂家产品自身原因造成后果,由产品供应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无不良运行记录,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两份以上(以同类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六、技术指标需经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CRCC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标准认证。
七、可以满足车载TCDS设备主机状态实时检测状态检测、配置和调试,适用于TC_CZ1/2/3/4/5/6/7等型TCDS车载主机,还可辅助进行车站WLAN的无线测试。
八、系统配备可充电电池,在嵌入式操作系统下开发专用软件,结构轻便、功能全面,TCDS便携式检测仪随机配置一台移动检测终端机,需具备实时传输车载数据、配置参数的查看与修改功能。
九、主要技术指标:
设备需具有如下功能:
(1)车载主机配置参数的查看与修改。
(2)车载主机的GPRS功能检验。
(3)车载主机的GPS功能检验。
(4)车载主机的WLAN功能检验。
(5)车载车电安全网关的功能检验。
(6)车载GPS天线和馈线的功能检验。
(7)车载主机的软件升级。
(8)车载主机的数据下载。
(9)简单显示通过无线传输的监测信息,分析数据源是否正确。
(10)可用于遗忘车载主机IP地址时进行IP地址搜索,在车站或客整所WLAN建设前后,测试各无线AP、网桥、总设备箱的网络是否正常,覆盖是否完整等。
十、其他性能指标
(1)主机净重不大于:4公斤。
(2)工作温度:0-50℃
(3)充电电源:AC220V交流电。
(4)电池维持时间:充满后,不小于2小时
(5)出厂试验检测要求出场前关键零配件检测必须合格,仪器仪表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机构检定报告。

二、质量
性能指标

1.持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并携带复印件。
2.有产品出厂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3.具备铁路车辆专用设备相关资质。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一个月,由使用部门出具达到使用要求后,具备验收条件调试后试机交验。

三、售后
服务要求

1.厂家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运输费、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配合。
2.投标人应保证设备设施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如有设备部件损坏、丢失、掉漆等现象,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更换及修补;
3.设备质保期要求达到3年,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24h内,保证产品维修更换配件在2年内正常供给。
4.质保期内设备发生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一周内解决问题,
5.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6.厂家提供产品书面技术资料2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7、设备购买后免费对用户进行培训,保证现场技术人员掌握操作和维修技术。
8、设备在在质保期内,设备故障厂家需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价的40%,调试并试运行一个月、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的5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其他要求;生产厂家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签: 便携式检测仪 车辆段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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