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百货摊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百货摊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百货摊位”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百货摊位”改造工程

2.2工程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

2.3工程概况: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百货摊位”改造工程,项目地址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包括烧烤屋、售卖亭木屋、廊架建造、UPVC排水管铺设、电气、给排水等。工程造价约116.3693万元,下浮率为3%~ 5%。

2.4施工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电气、给排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普陀区企业(指税管所属在普陀区国库的企业)的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月 4日至2018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1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同时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管理班子相关人员证书,项目管理班子全体人员社保证明(2018年4月份(含)以后);

注:所有资料复印件除注明外均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同时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4时15分,地点为桃花镇政府3号楼4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邮 编: 邮 编:316100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竺波迪

电 话:电 话:****-*******

传真: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摊位 百货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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