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网信办关于“全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省委网信办关于“全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省委网信办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全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

1

80

2018年浙江省关键基础设施现场检查工作、国家网络安全检查平台信息通报及处置、敏感时期网站监测等工作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不宜更换检查评估单位。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姜楚江

教授级高工

浙江省政府首脑信息中心

韩海航

教授级高工

浙江省交通信息中心

纪守领

教授

浙江大学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项目主要内容包括:2018年浙江省关键基础设施现场检查工作、国家网络安全检查平台信息通报及处置、敏感时期网站监测等工作。2.根据中央网信办对检测单位要求,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是省内唯一符合要求的、具备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资质的事业单位,具有唯一性;该单位连续8年承担全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同时承担过2017年浙江省委网信办“网安处网络安全检查”项目,熟悉检验流程和业务,较好地完成各次的检测工作,得到用户肯定。3.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不宜更换检查评估单位。专家组认为,根据国家、省财政有关文件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通过论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省委网信办

联系人:夏威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省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网络安全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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