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项目交易公告
温岭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档案局委托,就温岭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HC2018-WL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8-6-4至2018-6-1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注:允许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6-26 9:00:00 七、投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0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四) 八、开标时间:2018-6-26 9:00:00 九、开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0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四)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8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账; 注:保证金缴纳凭证应注明“物业管理投标保证金”等相关字样。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次招标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商务报价分的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4、各供应商请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档案局 联系人:林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卫飞 王肖怡 金笑笑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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