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单位液晶电视、空调招标公告

县直单位液晶电视、空调招标公告

长丰县相关县直单位液晶电视、空调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009CG203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液晶电视及空调,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
本项目为一整包:

号 产品
名称 投标报价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供货时间
承诺 备 注
1 35型壁挂式空调 空调类型:挂式空调
适用面积:16-24m2
产品功率:1.5P
冷暖类型:冷暖型
是否变频:否
节能三级 2台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


请详细描述所投产品参数

72型柜式空调 空调类型:立式空调
适用面积: 32-50m2
产品功率:3P
冷暖类型:冷暖型
是否变频:否
节能三级 1台

2
液晶电视 液晶电视屏幕尺寸:32英寸
屏幕比例:16:9
分辨率:1366×768
背光灯类型:CCFL
冷阴极萤光灯管
液晶面板:IPS面板
摆放方式:可壁挂 2台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三、报价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产品。
2、所投产品必须是品牌产品,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3、所投报价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验收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4、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在货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供应商报价函须知: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个体私营需签字确认)。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供应商应对产品逐项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4、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6、评标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报价、质量、服务相同的情况下,缴纳诚信保证金的,优先中标。
7、经调查,当供应商所投产品超过市场价格,业主有权放弃本次采购结果。
8、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我中心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实行网上通报。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竞价。
9、在递交投标报价单前,一律须向下列帐户缴纳诚信保证金贰仟元整,诚信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直接缴纳。在规定时限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请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诚信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名:合肥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
开户行:水湖信用社
账号:***********************
五、报价时间及地址:
报价时间段:2009年 8 月20日8:30-15:30,报价提前或截止时间后的报价无效。
报价方式:密封报价或传真报价。密封报价须在有效时间段内递交给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并经登记签字确认才为有效报价。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0551-*******
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
六、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经验收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签章的验收报告后,县直单位由业主办理转账支付手续,其他单位由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转帐支付手续,转帐金额应扣除合同金额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
七、联系方法: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储粱
邮 箱:********572@sina.com">********572@sina.com
邮 编:231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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