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X-2018-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已由长新发改字【2017】4号文件、长新发改字【2017】2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2招标内容及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喷淋及稳压系统,排烟补风系统,报警设备等消防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规模:厂房8174.38平方米,研发楼11784.15平方米,门卫6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199.9859万元
2.5 建设地址: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盛路以南、盛北小街以西;
2.6 计划工期: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5】50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安生生产许可证;
4.1.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1.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1.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5、外阜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公布信息截图;
4.1.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6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彩霞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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