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战时人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战时人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战时人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XS********090001
项 目 名 称: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
招标工程名称: 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战时人防工程施工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路与龙珠大道交界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位于桃源村东侧,南临北环大道,北临龙珠大道,西临龙珠七路
现场踏勘起止时间:2009年7月31日9时至2009年08月18日17时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计划总投资:82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8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约7226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完成设计单位出具的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战时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工作内容,本工程是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取证、包缴税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工程验收必须满足现行《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册》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7月31日10:00时 至截标时间:2009年8 月 21 日10:00时
截标时间:2009年9月04日上午10:00
拟采用的评标定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 200 元人民币(招标人在开标会前向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未交纳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施工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具有人防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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