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坝光至核电公路日常养护招标公告

市坝光至核电公路日常养护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ZF********090012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坝光至核电公路日常养护
公 告 时 间:2009年8月13日14:00时 至 2009年8月27日12: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坝光至核电公路日常养护(保洁、保养和小修)。
招标部分估价:269.927900万元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且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深圳市同时具有公路的投资建设和养护管理经验或高速公路的代建经验(查验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专门为此次投标出具的证明材料);或
②近三年(自2006年1月1日起算),在深圳市同时具有(公路或城市道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的保洁、保养和小修养护经验(同时查验市级交通或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专门为此次投标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养护合同);
3.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其他:
1、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另:1、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2、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证明材料和养护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08月13日14:00时 至 2009年08月27日12:00时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招 标 人:深圳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经 办 人:何晖宇
联 系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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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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