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星小学礼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荔星小学礼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增城市实验小学(荔星小学)礼堂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增计投〔2004〕125号、增规证〔2004〕01B102号、增建设审字〔2004〕11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实验小学现对增城市实验小学(荔星小学)-礼堂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实验小学(荔星小学)-礼堂工程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实验小学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1]: 增城市教育局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新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荔城大道与荔星大道交汇点东面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577㎡,建筑总高度10.11m,建筑层数1层,最大跨度31.2m;礼堂顶部为钢网架(长51m,宽37.6m,面积1578㎡)。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增城市实验小学(荔星小学)-礼堂工程施工图纸(含清单)所包含的内容。框架结构(顶部为钢网架)1栋、建筑面积1578㎡。预计发包价26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部分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2]:

报名日期:2009年8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3]:

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号市建设局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认定时间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四、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5]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7]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作假或受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在网上公示,两年内禁止参与增城市各级财政资金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投标人的情节进行处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70203.doc">公告及其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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