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业务2018年设备招标公告

ETC业务2018年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我公司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prechina.net等媒体上刊发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阳银行ETC业务2018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YZPRE-2018-12-202P公(A99)

二. 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品目一:车载电子标签OBU、双界面CPU卡;

品目二:ETC移动发行设备(MPOS)(不具备OBU发行模块)

品目三:ETC移动发行设备(MPOS)(具备OBU发行模块)

品目四:便携式电子标签发行器、ETC卡片读写器、桌面式电子标签发行器

品目五: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品目一:(1)投标人所投标车载电子标签OBU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ITS)检测(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CPU卡芯片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ITS)检测(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

车载电子标签OBU的投标方必须进入贵州省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文件》公布的推荐名单(须提供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出具的通过ETC全国联网设备推荐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价格:

1.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13:30—16:3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品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售价:人民币500元/品目(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市政务服务大厅31、32号窗口。

六、购买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必须提供总公司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10: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10:30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12号贵州煤田地质科技中心3号楼二楼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31、32号窗口(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

联系人:王春

电话/传真:****-********/********

十、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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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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