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厨房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和开发区分局办公家具及厨房设备购置(02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和开发区分局办公家具及厨房设备购置(02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本包次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1.0770万元。
2. 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包次招标内容为北京市公安局龙背村、马家楼、博兴路和动物园四家派出所的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北京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下述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提供厨房设备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及环境体系认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20日起至2009年9月9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09年8月24日(周一)下午13:30;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郊民巷23号院门口。
标前答疑:本项目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日期16日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马锋、王艳秋
联 系 电 话:***-********-***/362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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