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农机具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农机具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已经农业部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本次招标工作。

  受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委托,北京方正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招标人: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招标编号:ZSB-2009-011(JGNY)

  3.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方正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货物包号、名称、数量: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品目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山东

  吉林

  黑龙江

  合计

  1

  1-1

  棉杆联合收获机(自走式)

  10

  10

  240

  1-2

  高效棉杆切碎机(含电机)

  30

  30

  2

  2-1

  小方捆打捆机(含动力,拖拉机正牵引)

  14

  14

  416

  2-2

  小方捆打捆机(含动力,拖拉机侧牵引)

  11

  3

  14

  3

  3-1

  玉米秸秆割晒机(含动力)

  4

  4

  8

  198

  3-2

  玉米秸秆揉搓切碎机(含电机)

  10

  10

  20

  3-3

  玉米联合收获机(自走式)

  1

  1

  2

  3-4

  大方捆平板拖车(含动力)

  3

  3

  4

  4-1

  维修服务车(皮卡)

  1

  1

  1

  3

  24

  说明:①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或者多个包,投标人应至少对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③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5.2 投标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其服务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所提供招投标农业机械类货物必须经过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

  5.3 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4 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5 投标单位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

  6. 接受报名:有参与意向的投标单位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报名地址为北京方正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606室)。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售招标文件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投标人可在报名时得到有关本项目招标进一步的信息,欢迎垂询。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方正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李会猛 郑毅

  电 话:010—********转6066、5126

  传 真: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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