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污染源监测、质量评估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污染源监测、质量评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BYQ-2018C009)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污染源监测、质量评估招标项目。根据国污普【2017】11号文件的要求,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入户调查;二标段为现场监测;三标段为质量评估。
2.项目编号:BYQ-2018C009
3.采购预算:
*******元(其中:一标段:
*******元;二标段:554800元;三标段:498000元;)
4.采购项目内容:
一标段为入户调查,主要包括培训、宣传、建立全区污染源清查名录库、划定清查小区、入户清查。入户调查并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信息及数据、数据录入、核算、汇总、审核、答疑、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编制相关污染源名录表、绘制全区污染源排放状况图集。编制鲅鱼圈区普查方案制定、普查总结报告、普查公报和普查技术报告等总结材料、做好资料汇总和档案管理,并完成国家、省、市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标段为现场监测。要按市、区两级普查办要求开展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三标段为质量评估。要求对清查、入户调查、现场监测等工作进行抽查。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等材料。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调查及监测结果合格率达到质量评估及上级抽查的98%。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现场监测标段的竞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质;
5、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处理本次政府采购事宜的委托代理人);
(4)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两张页面并截图)原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05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五、领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截止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8年7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6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八、联系人及电话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17—
*******采购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洪威
电话:
138*****300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6月4日
附件: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普查公开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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