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黄陈村、校林村、沙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展示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黄陈村、校林村、沙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展示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黄陈村、校林村、沙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展示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黄陈村、校林村、沙岗村村民委员会(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黄陈村、校林村、沙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展示牌制作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黄陈村、校林村、沙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展示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本项目最高限价3.0345万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余款于第二年农历年底前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志标牌的生产或销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6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开标时现场缴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镇区交易中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 8日 15时30分
递交地点:海安县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南莫镇人民政府三楼)。
谈判开始时间:2018 年 6月 8日 15时 30分
谈判地点:海安县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南莫镇人民政府三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区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县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谈判主持单位: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村民委员会
海安县南莫镇黄陈村村民委员会
海安县南莫镇校林村村民委员会
海安县南莫镇沙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何主任
电 话: 135*****469
八、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继文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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