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校园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首都体育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首都体育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控制价金额:180万元(服务期为1年)

二、项目服务内容

2.1工作内容: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安保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对校园区域及设施提供24小时巡逻值守等保安服务,具体负责监控值班、门岗值勤、校园巡逻、车场管理、楼宇值守、应急处置等,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秩序。

2.1.1监控值班(8人)。监控室保证双值班,每班2人,24小时制。值班人员必须取得相关安防、消防值机证书。

2.1.1.1严密监视监控系统,按规定程序操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1.1.2按照工作安排定时对校区监控系统进行巡检;

2.1.1.3通过监控系统对校园内各个重点部位及可疑人员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进行跟踪录像,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报告;

2.1.1.4发现监控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并做好当班记录;

2.1.1.5做好每日的交接班,保持中控室及室内设备清洁卫生。

2.1.2门卫值勤(12人)。南大门实施双岗,北门实施单岗,24小时制。

2.1.2.1负责守卫该区域的安全防范和正常秩序,对出入大门人员、车辆和物品,要注意观察,对可疑问题应勤问、勤查。保障出入口交通顺畅。

2.1.2.2根据特殊时期要求,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1.2.3根据特殊时期要求,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确保校园和财产安全。

2.1.2.4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1.3校园巡逻(8人)每班2人,24小时制。

2.1.3.1按照巡逻计划,对校园治安、交通和特定目标(包括北平房家属区)定时和不定时组织巡查、警戒,做好相应记录。

2.1.3.2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2.1.3.3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2.1.3.4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2.1.3.5在巡逻过程中,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对乱停放车辆、交通事故及时制止和报告。

2.1.3.6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遇交通拥堵时,疏导车流,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1.4车场管理(8人)每班2人,24小时制。

2.1.4.1对校区、地下停车场行使管理维护。

2.1.4.2当送货或搬运贵重、大件物品车辆离开校区时,没有保卫处签发的放行条,不予放行。

2.1.4.3发现车主未锁门时,要及时通知车主,以防财产物品丢失被盗。

2.1.4.4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熟悉校区出入口环境,保持校区交通秩序顺畅。

2.1.4.5督促车主按规定在车位停放,对不听指挥、破坏校园设施和秩序的车辆,报告保卫处处理。

2.1.4楼宇值守(4人)每班1人,根据目标单位规定的时间上岗。主要楼宇包括图书馆和大学生体育馆。

2.1.4.1按照目标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负责对进入人员的验证检查,认真填写记录,谢绝闲杂人员进入执勤区域,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2.1.4.2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的人员,应问清带入原因、用途,并视情予以制止,及时上报保卫处听候安排。

2.1.4.3注意所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1.4.4保持与其他岗位保安员的信息通畅。

2.1.5管理机动岗(3人)。主要负责保安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要求实施正常工作制。

2.1.5.1负责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组织安排勤务,合理编排值班表,检查考核全队人员执勤情况;

2.1.5.2严格督促保安员履行职责,防止监守自盗的发生。

2.1.5.3结合队伍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班务学习会、队务会等,并做好记录。

2.1.5.4组织保安员进行训练、学习、整理内务及打扫卫生,并进行检查。

2.1.5.5了解保安员的思想动态,有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搞好队伍团结,处理好队员之间的关系。

2.1.5.6负责应急分队的日常工作,服从保卫处的管理。

以上岗位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项目服务共需43人。

三、项目服务要求

3.1总体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学校的环境特点和要求,提供具备准军事化管理、思想作风过硬、组织纪律性强的保安队伍。按照服务合同约定,采取门卫、巡逻、值守和防恐防暴应急处置等形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协助落实好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及车场秩序,以及提供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服务。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有效避免因服务方人为责任造成学校受到安全威胁和经济损失,满足校园安全稳定需求。

3.1.1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员要听从学校保卫处的指挥,接受必要业务知识的培训。学校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调换不适合工作的保安员。

3.1.2保安员的工资、保险、伙食费、保险等由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员的服装、被褥由保安公司提供。学校为保安队员提供住宿场、饮食场所和执勤、巡逻、应急处置等必要器材。

3.1.3为保证学校安保工作服务质量,维持工作的连续性,保安公司要做好保安骨干的保留工作,保安公司更换保安员应提前与保卫处协商,要保证有60%以上的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保安骨干在岗位,其中,各门岗值守保安员,不得少于80%以上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岗。

3.1.3保安上岗要求。所有来校的保安人员须持有培训合格后发放的保安员证。

3.2基本要求。保安人员要做到爱国、诚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安保业务相关的政策、规定,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与安保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能力。

3.2.1身体条件:男保安员身高不得低于160CM(其中门岗不低于170 CM),双眼裸视0.8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着装后肌体外露部份无纹身。门岗执勤保安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其他岗位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

3.2.2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3.2.3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赤背、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3.2.4仪容仪表: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3.2.5举止: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3.2.6语言:值勤时应讲普通话。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来人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语言。要注意称谓的使用。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尊重民族、宗教习俗,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3.2.7纪律: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服务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准刁难来访者。禁止脱岗、空岗、睡岗,不得(准)迟到、早退。遵守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要爱护公物。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服。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3.2.8卫生要求。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值勤区域整齐清洁。

3.2.8.1床单、被褥整齐干净,床下无杂物。

3.2.8.2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

3.2.8.3 门窗洁净,玻璃明亮。

3.2.8.4 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

3.2.8.5 不准饲养宠物,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画报。

3.2.9其他:所有应聘人员均应担任义务消防员和应急事件处置队员。常态下必须保证3分钟以内至少15人到位进行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

四、评分办法

评分

内容

分值

细 目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20

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应答价格最低的应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应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应答报价)×20%×100

商务

部分

30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投标业绩(20分)

企业综合考评,其中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等。

2014年以来承接政府机构及相关高校业绩,每个业绩为2分,满分20分。

技术

部分

50

服务承诺及措施科学合理(10分);

管理体系完善(10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充分科学(5分);

文件制作无错误、结构清晰(5分);

服务实施方案详细(10分);

其它项(10分):投标人指派的保安服务团队是否为党员、退役军人,学历、年龄、身高、身体素质、从业证书、工作经验、作风养成等。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细致、详细得40-50分,可行得30-40分,基本可行得20-30分。

合计

100

以合计最高分确定服务商。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并具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7.是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机构;

8.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六、报价时间及要求

1.报价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

2.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11号 。

3.联系人:孟令彬

4.联系电话: ***-********

5.报名请携带并提交的资料:

需提交报价单(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度物业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4)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5)附预进保安人员名册及个人简历。

报价单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报价单”字样。报价不能高于比选金额。

首都体育学院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标签: 安保服务 校园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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