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长兴岛郊野公园二期土地整治选址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兴岛郊野公园二期土地整治选址规划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5274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在市规土局提供的二调数据底板的基础上,准确排摸确定现场地类,为二期土地整治方案深化设计提供数据支撑;2)根据镇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二期建设范围、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明确二期建设概念方案;3)初步匡定二期土地整治方案预算,为二期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和设计委托提供依据。 5、交付地址:宜昌路100号 6、交付日期:2018年9月30日前。 7、采购预算金额:480000.00元(国库资金:4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0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4 16:00:00至2018-06-1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网上提出报名申请后须携带上述书面资料前往招标代理单位现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及购买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上述公告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00时(北京时间),前往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交通大厦1901室统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到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交通大厦1901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西藏南路831弄2号190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6月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投标人在网上提出报名申请后须携带上述书面资料前往招标代理单位现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及购买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上述公告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00时(北京时间),前往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交通大厦1901室统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到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交通大厦1901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无效。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