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修学校监理招标公告
教师进修学校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基 [2008]74号文批准,海珠区教师进修学校监理(第三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标人:海珠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海珠区龙潭涌红卫新村以南、石榴岗路以西。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沙大道3号三楼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海珠区龙潭涌红卫新村以南、石榴岗路以西。
概算投资额:约5000万元
建设规模:教学、办公楼综合楼1幢(五层,部分三层,另设1层地下室),单层体育馆1幢及其附属工程(含永久围墙、校道、广场、露天体育场和绿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188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12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732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工程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以及红线内所有其他项目的监理。
三、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9 年8月26及2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联 系 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两项其中之一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年龄55周岁以下;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部门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5、投标人2003年0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12、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招 标 人:海珠区教师进修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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