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灵丘县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描述:


灵丘县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丘县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灵丘县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灵丘县发改局以灵发改字【2018】49号文批复,招标人为灵丘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地方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丘县柳科乡柳科村、塔地村、下彭庄村、小王庄村、小彦村、独峪乡西漕沟村;

2.2建设规模:项目共计治理坡耕地面积366km2,修筑生产道路7.04km。其中,塔地村面积46.07km2,修筑生产道路0.57km;小王庄村面积29.61km2,修筑生产道路0.87km;下彭庄村面积125.21km2,修筑生产道路1.53km;柳科村面积88.76km2.修筑生产道路2.73km;小彦村面积34.21km2,修筑生产道路0.56km;西漕沟村面积42.14km2,修筑生产道路0.78km。详见图纸;

2.3招标范围:灵丘县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共计治理坡耕地面积366km2,修筑生产道路7.04km;

2.4工期要求:12个月 ;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近三年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现注册于投标单位)近1年期收费单位盖公章的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障费类交讫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有效的规费计取标准(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6)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7)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和项目经理(现注册于投标单位)近1年期收费单位盖公章的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障费类交讫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8)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9)近五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0)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3)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 1、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4)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可在当地人民检察院或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新政务大厅四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新政务大厅六层)。

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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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丘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址:大同市灵丘县新华街176号附近

联 系 人:张志国

电话:138*****34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桥西万国城12号楼2单元3202室

邮编:030006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话:152*****505

电子邮件:sxbk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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