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器材及教育教学仪器器材配备招标公告
音、体、美器材及教育教学仪器器材配备招标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明睿小学(帝华鸿府学校)音、体、美器材及教育教学仪器器材配备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甲方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4%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4%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和评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教育教学器材相关行业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音、体、美器材及教育教学仪器器材一宗
交付或实施时间:暂定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安装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质量合格,验收通过
服务期限: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六、验收标准:满足或优于甲方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七、公示期: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7日(不少于3天)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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