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路政局陈海公路局部路段路灯完善工程测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2、具备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陈海公路局部路段路灯完善工程测量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239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592万元,工程范围包括两部分:一为北陈公路至向化公路段,桩号范围为:K0+000~K9+360,全长9.36km。二为陈海公路-大港公路、陈海公路-陈彷瀛北路、陈海公路-合五公路、陈海公路-富堡公路四个相交路口。主要工程内容为增设路灯照明。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5天。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0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4 16:00:00至2018-06-1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上述时间段内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网上上传材料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上海市黄浦路海湾大厦2楼53号203室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佳妮/********×10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5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5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上投招标公司第三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投标回执、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完成过“投标授权”的投标加密CA证书及笔记本电脑)以及移动上网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盖章PDF版本及可编辑word版本Emai提交至:138*****575@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网站下载招标澄清文件(如有)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4、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前对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未完成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