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存放、处置爆炸物品及房屋、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新乡市公安局存放、处置爆炸物品及房屋、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152*****9515****-****************.rar"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新乡市公安局申请新乡市公安局存放、处置爆炸物品及房屋、设备、设施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新乡市凤泉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 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止。

1、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存放、处置爆炸物品及房屋、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 56.88万元)

2、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见附件

3、申请单一来源事由:见附件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新乡市公安局(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联系人:胡祥波,联系电话:186*****575)、新乡市财政局(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联系电话:****-*******)。

  附: 1、申请单一来源事由及专家论证表;2、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2018 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房屋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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