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项目编号:8827953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项目编号:8827953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 2.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
三、项目预算 4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能力,报名时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6-05到 2018-06-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人须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打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持上述第五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6 14:30 2.开标时间: 2018-06-26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森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玉兴:********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项目课题研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附件文件下载 需求书.docx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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