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新建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新建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建站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建站项目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招标核【2018】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拟占地面积20.295亩,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建有综合楼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框架结构5层,一层为执勤车库10个,二层为中队库室、三层大队办公场所、四层大队专用库室、五层体能训练场所;500平方米框架结构餐厅、训练塔1座、专业训练场地1000平方米、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联合体; 2须为: (1)勘察资质: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1)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2)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从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牵头单位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资质,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牵头单位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4 至 2018-06-08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高邑县千秋路与亿博大道交口南行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26 09:30 ,地点为 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邑县兴华路东段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
邮编: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焦伟娜 | 联系人: | 高美思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yc66792269@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账号: | 账号: | ********001151 |
招标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