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洞桥镇沙港村1号商业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海曙区洞桥镇沙港村1号商业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18NBHSGC07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洞桥镇沙港村1号商业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7】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悦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凯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沙港村 项目规模:电梯11部;其中普通客梯4部,无障碍客梯2部,普通货梯1部和自动扶梯4部。 工程造价(暂估):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项目资金自筹。 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接业主书面通知后80日历天;安装工期6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等级(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3)、投标人(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等级。(安装单位非制造厂家的,必须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并且具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等级,允许联合体); (4)、本项目各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投标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3.4其他要求:/ 。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8年6月25日17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 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4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统一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5.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7.2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单形式的,均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前开具,银行保函或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4、注:投标人如采用形式①交纳投标保证金,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缴纳。6、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品目投标,保证金只需缴纳一次即可。 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试行(http://ggzy.haishu.gov.cn办事指南项目)。 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悦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凯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大厦B座5楼509室 联系人:张霆、姜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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