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市区廉租房(六期)建设BT招标公告

房产管理局市区廉租房(六期)建设BT招标公告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市区廉租房(六期)建设BT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市区廉租房(六期)建设BT项目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投[2009]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名市房产管理局,项目建设采取BT模式(详见标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建设单位,项目回购资金来自省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茂名市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BT项目建设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茂名市河西红旗北路金花街;建筑面积 14513㎡,框架七层;招标投资建设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及水电防雷安装工程的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将本项目建设预算资金的70%即 1024 万元存入茂名市市区廉租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银行: 广发行朝阳支行,帐号 ****************73)作为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提交招标人出具的收取该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书不予接收。中标的该资金将按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按建设进度划回给中标方;不中标的,该资金在开标评标结束五天内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在茂名地区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市内市外施工企业可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至2009 年 8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茂名市迎宾路23号大院28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茂名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外出施工证明文件亲临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1日9时30分。

地点为茂名市迎宾路23号大院28号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8号 地 址: 茂名市新福一街86号

邮 编: 525000 邮 编: 525000

联 系 人: 麦 清 联 系 人: 李炎兴

电 话:****-******* 电 话: 0668——*******

传 真:****-******* 传 真: 0668——*******

电子邮件: *******@163.com">li*******@163.com

收款单位:茂名市市区廉租房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银行:广发行朝阳支行

账 号:****************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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