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泊位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泊位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3">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泊位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股份计〔2018〕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泊位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泊位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


2.3建设规模:10#泊位为5000吨级液体化工码头,货物吞吐量为70万吨/年,全部为进港,主要货种包括丙烯、丙烷、LPG饱和C5、C2等化工品以及石脑油、汽油、柴油等油品。主要工程内容:1.码头主要由趸船、钢撑杆、活动钢联桥、阀室平台、回转平台、钢筋混凝土联桥、综合用房平台及转运平台组成。阀室平台通过固定引桥及大堤堤顶相连,管线通过固定引桥到达后方陆域。9#泊位与10#泊位之间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联桥,两个泊位管线可以互为备用。其中10#泊位新建鹤位4个,分别是石脑油、碳五、LPG和混合碳四、丙烯(气液双鹤管)。10#泊位对应管架上新建管线4根,分别是:石脑油、混合碳四、丙烯(液相)、丙烯(气相)。9#泊位和10#泊位联桥上连接7根管线,分别是:LPG(丙烷)、碳五、消防水、消防泡沫液、生活给水、生活污水、中压氮气。2.本项目配套工程包括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码头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排水及消防、环境保护、码头助航设施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可研批复投资为11942万元


2.5计划工期:456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日期:2018年9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9月20日;


中间交接日期:2019年11月10日;


交工日期:2019年12月10日。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完成全部监理及服务工作止(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直至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即在本项目前期准备、四通一平、基桩、土建、安装、改造、调试及检测,以及委托人另行书面明确费用从本项目立项号列支的工程范围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进行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HSE管理、工程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监理管控工作。与本工程实施密切相关的原有固定资产拆除、更新项目纳入本标段监理工作范围。各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参见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标段。


2.9其他:①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完成全部监理及服务工作止(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或港口航道专业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码头工程监理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相关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运或港口与航道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8(出生日期不早于1960年5月1日)岁,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码头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2)其他人员要求见3.4。


3.4相关补充说明:


①以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资格);


②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③本招标文件中的同类工程或类似项目,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码头工程


④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⑤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等拟派人员,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或当前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⑦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一览表》如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专业、人数等最少需满足下表所示的人员配置要求。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一览表

岗 位

人数

拟在现场时间(月)

执业资格要求

能否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不能兼职

HSE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2年以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实践+HSE监理业务培训)

不能兼职

水工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能兼职

管道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能兼职

电气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能兼职

设备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能兼职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中石化造价员证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信息文档管理

1

满足招标人要求

总计

8


《主要人员配置要求一览表》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定义详见GB50319-2013或SH/T3903-2004标准。投标人可增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替代“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达到GB50319-2013标准的资格要求。


⑧《主要人员配置要求一览表》中要求“不能兼职”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在其监理的专业工程施工期间,在同一标段不同岗位之间不得兼职;且不得同时从事非招标人投资的工程监理服务、管理或技术咨询服务;且未经委托人现场代表同意,不得同时从事委托人投资的其他工程的监理、管理或技术咨询服务。


⑨中标后中标人所拟派管理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参加组织的专项安全培训,持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可开工,否则不得进场施工,且作为合同违约处理。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66日至2018612日(工作日:每天900分至150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售);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9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4.4图纸押金 /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按本章附件1格式办理并提交《保密协议》;招标人收到加盖投标人单位签章的《保密协议》后,将在24小时内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因《保密协议》相关事宜办理引起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足的,招标人不予延长。


4.5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评审等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5">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73900分之前。


6.2截止时间:201873900分。


6.3递交地点: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6.4递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


********7">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73900分。


7.2开标地点: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7.3开标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


********8">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胡沛;


电话:***-********


电子邮箱:hup@sswpc.com.cn。


********2">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9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史东升;


电话:137*****415


传真:***-********


电子邮箱:shids.shsh@sinopec.com


********3">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4">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865









标签: 泊位 化工有限 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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