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立信佳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教学监控系统二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以上;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教学监控系统二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LXJC-18-5002) 3、预算编号:00-18-213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要求对校内采用教学监控方案的网络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楼栋教室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带宽,以最简单的方式提供高速图像传送,在监控室完成对所有教室的人员、设备设施安全实时监控,提高教学工作效率。(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徐汇区梅陇路21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期起30工作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05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08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彩色扫描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打印加盖公章);(4)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5)有效期内的:1)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2)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5至2018-06-12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上海立信佳诚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定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现场报名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只有现场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逾期不再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6-1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6-15 13: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七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七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带好(1)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3)线上投标回执单;(4)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通过初审的合格报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