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器材招标公告
警卫器材招标公告
警卫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具备资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警卫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警用橡胶棒 | 30 | 防暴捆绳 | 6 |
电警棍 | 18 | 防暴叉 | 8 |
对讲机 | 18 | 伸缩抓捕器 | 6 |
强光手电 | 8 | 抓捕网枪 | 3 |
约束带 | 8 | 执法记录仪 | 3 |
警戒线 | 6 | 强光探照灯 | 6 |
防暴头盔 | 30 | 对讲机耳机 | 18 |
防暴盾牌 | 30 | ||
总价:54540元 |
四、企业、单位资格及条件: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2.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营业执照。
3.近3年内无不良信誉和违法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报价人应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带好要求的证明材料和密封报价函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合林村95838部队现场报价(报价单位不做标书),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报价,逾期概不受理。
参与询价的企业及单位代表需带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盖公司章(委托书上粘贴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
(2)严禁借他人资质参与询价,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负责实施该项目责任人或业务员,询价人被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盖社保局红章的社保证明1份,用以证明被委托人是询价单位人员作用。法人询价不用提供社保证明书。
(3)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明和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加盖询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询价成交原则:
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单位,首先由我部纪检部门对资格进行审查,然后由合格单位提交密封报价函,现场拆封,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我部在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中标人作为成交单位。
七、联系方式:
单位:95838部队
联系人:王尔冬 联系电话:150*****477
监督人:张纪亮 联系电话:186*****292
95838部队
2018年6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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