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监理、应急预案、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总承包服务项目

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监理、应急预案、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总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9

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J03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应急预案、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总承包服务项目”总承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规划用地面积56083.44m2(84.13亩),其中生产区用地20684.33m2(31.03亩)、填埋区占地面积约35399.11m2(53.10亩)。建设集收运、贮存、稳定化/固化处理、安全填埋为一体的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理处置中心。设计年综合处理工业废物18000t/a,建设库容21.85万m3安全填埋场,建设收储转运工业废物5000t/a暂存库。

1.2本次总承包服务包括:

1.2.1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

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的各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料场、渣场等所有工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的环境保护方案、措施实施过程的日常检查督促、验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相关报告等,并对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进行管理。

监理的内容包括:(1)设计文件环保核查。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环境监理需完成设计文件环保核查并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环境监理机构关于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2)施工期环境监理。监理包括施工区、料场、弃渣场及所有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生态影响以及采取的相应的补偿措施。(3)试生产期间及保修期内环境监理。包括对项目试生产期间环保“三同时”和环保设施运行、生态保护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技术监督。

1.2.2试生产环境监测

监测内容要求及内容:(1)有效反应项目建成试生产废气排放污染物、噪声、废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并提供有资质的监测报告;(2)针对监测结果指导招标方对项目超标部分进行整改;(3)在线监测比对。

1.2.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服务:对项目进行环保风险识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调相关主管环保局,组织相关应急预案审查会议,最终取得主管环保局备案。

1.2.4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服务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服务:对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出具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协调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竣工环保验收会议,最终通过项目整体环保竣工验收。

1.4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工业区;

1.5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通过(24个月)为止。

1.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

1.7工程质量要求:按相关规定完成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确保环评报告书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通过施工期、试运行环境监测工作,验证各项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适时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编制符合质量要求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竣工环保验收,并协助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工作。

1.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出的环境监理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或登记编号)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揽过1项工程环境监理业务,1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业务,1项环保竣工验收业务。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8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技术资料每份400元,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16楼

邮编:350001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8室

邮编:350002

电 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卢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5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说明:注明用途“********9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地点:_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石化集团公司六楼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监测 环保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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