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国有商城县金刚台林场委托对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2.2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A包、B包);
2.3 招标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060号 ;
2.4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
2.5 采购预算价:A包:22.7万元;B包:39万元;
2.6 交货期限:30日历天;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采购内容:A包:防火器材、野外巡护服、 科普宣教设备、鸟类观测设备;B包:标桩、保护站标识系统。
2.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残疾人福利企业(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中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对应的合法经营范围;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3.5、由于保护区所处的地理环境特殊,投标人所投的设施要与保护区实际地理环境相适应,投标方须出具现场勘查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6 月 6 日—2018年 6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现场出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4.5.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甲方的现场勘查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全部内容;
4.5.2现场勘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2018年6月12日前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经由采购人业务部门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凭现场勘察证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一楼)。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一楼)。
6.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有商城县金刚台林场
联系地址:商城县金刚台镇
联 系 人:侯名根
联系电话:138397859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联系人:蔡 梦
联系电话:15037688666/0376-6619998
监督单位:商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795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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