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贺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商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8-F-62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地点:广西贺州市区。
2.采购内容:贺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作服务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约20万元。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工程咨询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完成过类似编制服务经验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担任类似编制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竞标人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6月1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电话:****-*******;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由潜在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前来购买。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一份,并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竞标人于竞标截止时间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8年6月15日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15日10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竞标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贺州市商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33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邹主任联系人:黄华平
电话:****-******* 电话/传真:****-*******/****-*******
2018年6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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