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平原饶河灌区渠首提水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江平原饶河灌区渠首提水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饶河灌区渠首提水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饶河灌区已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饶河灌区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饶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1.83万亩,渠首泵站设计提水流量14.56m3/s,总装机3920千瓦,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为中型灌区。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渠首提水站土建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年1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9月2日至2009年9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施工业绩、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友谊县农垦红兴隆分局水务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踏勘现场由招标人组织,于2009年9月9日8:30时在友谊县农垦红兴隆分局水务局集合统一进行踏勘和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9时整,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饶河灌区管理站
地 址:友谊县农垦红兴隆分局水务局
邮 编:155811
联 系 人:李元富
电 话:****-*******或133*****231
传 真:****-*******
邮 箱: jcgqdw@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杨宏建
电 话:****-********、130*****120
传 真:****-********
邮 箱:yanghongjian0608@163.com
200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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