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老水厂迁建及取水口上移工程(管道第三方质量检测)竞争性谈判文件
鹤峰县老水厂迁建及取水口上移工程(管道第三方质量检测)竞争性谈判文件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拟对“鹤峰县老水厂迁建及取水口上移工程(管道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老水厂迁建及取水口上移工程(管道第三方质量检测)
二、项目编号: HFXZFCG2018―08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内容为鹤峰县老水厂迁建及取水口上移工程中所有金属管道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管线全长约15公里。实施地点为:鹤峰县中营乡锅厂湾村和容美镇康岭村。
(二)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管道进行外观质量、金属结构探伤、防腐的第三方质量检测。
(三)项目预算:20万元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条件:
1、投标单位书面承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金属结构类甲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金属结构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标委员会现场在网站查询。
5、近三年内具有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3、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至9:30,逾时恕不受理。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供应商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2)谈判公告第六款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响应文件(两份,密封)。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上午9:30,逾时恕不受理。供应商一旦递交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谈判,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九、投标保证金:
1、肆仟元整。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9: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0073-000448
2、凡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供应商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一、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二、联系方式: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邹先生 155*****000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张女士 0718—*******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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