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四十六批 不落轮车床)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YJSZ2018-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04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不落轮车床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吉林省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黑龙江省泰来县。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内蒙古通辽市、吉林省松原市、白城市和黑龙江省大庆市。叶柏寿至赤峰扩能改造工程在辽宁省境内、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2.1.2项目概况:
(1)京通铁路通辽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京通铁路朝阳地(不含)至通辽(含)(K358+200~K804+318),线路全长446.2正线公里。线路现状电化改造 446.2公里,新建通辽西疏解线并电化,平交道口改造100处,新建房屋33326.7平方米及桥梁、路基病害整治等相关工程。
(2)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平齐线郑家屯站(不含)至沈哈局分界, 线路全长356.505公里。全线进行电气化工程改造,平交道口改造16处,洮南、开通、黑水站场改造3站,新建房屋24000平方米及路基病害整治改造等相关工程。
(3)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通辽东站(不含)至沈哈局分界(K8+400~K335+000),线路全长327.6 正线公里。平交道口改造40处,长青、庆丰、巨宝、工农湖、官子井、乾安、海坨子、建设、大安北、他石海、新肇、劳动屯、太阳升站场改造13站,新建房屋23696平方米及路基病害整治改造等相关工程。
(4)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范围为叶柏寿站(不含)至赤峰站(含)(K0+000-DK32+999.07-K137+209.05=京通线K462+608.48—K453+636),线路全长146.308正线公里。线路现状电化改造146.308公里;改线22.535公里(包含新建石脑隧道);石脑、天义等5站到发线延长至1080米;改扩建叶柏寿站等7站;全线进行平立交改造59处,新建房屋22974平方米及对病害路基、隧道、老龄桥等进行改造。
2.2招标内容:不落轮车床, JW-01共一个包件,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5月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JW-01(不落轮车床)包: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1.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须提供铁路近三年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运行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6月5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院内3号楼108房间)。
4.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6月5日9时至6月12日16时(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至招标机构邮箱。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接到投标人报名材料,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对存在问题的投标人进行沟通联系,确认是否再次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不能超出售卖时间。
4.3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费汇款凭证、附表2、附表3、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各包件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认证、许可、检测报告、代理授权书等。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各种认证、许可、检测报告须提供网上截屏或可查询依据(报名2个及2个以上包件,资格条件相同资料可以提供一份)。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附表2、附表3”word文本格式;采用网上报名的须将其余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文本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cgslxr@163.com。
投标人于6月12日16时之前实地报名或网上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为有效报名,之后视为无效报名。申请人发送报名邮件后,应电话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含全部包件)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报名费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提供汇款单据复印件。(汇款注明:ZTSYJSZ2018-012-包件)
4.5招标文件采用邮件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7月5日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具体开标场地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开标一览表)。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5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0 时3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JW-01包:7万元。
5.4.2投标人须于7月2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5.4.3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且只限于由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不得“差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多个包件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包件分别汇款提交,办理相关约定手续。
②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因故不能按招标公告约定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须在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人,若无故不参加投标且影响到招标人正常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4.4出现以下情况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
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财务账户的;
⑵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财务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56@qq.com
7.2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娄经理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3号楼)
7.3澄清问题信息
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招标人、采购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招标人邮件:
********56@qq.com
招标机构邮箱:cgslxr@163.com
7.4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2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 | 物资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开始)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收货单位 | 售价 |
1 | JW-01 | 不落轮车床 | 不落轮车床 | 台 | 1 | 2018年5 月 | 京通1标 | 验收合格车板交货 | 中铁二十二局京通1标项目部 | 500元 |
合计 | 1 |
附件2 : ZTSYJSZ2018-012建管甲供物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 包件号 | 申请人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ZTSYJSZ2018-012 | (填写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
申请人名称 | 开票信息 | 邮寄发票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 | 邮寄地址: |
开户行: | 收件人: |
开户账号: | 电话: |
标书款金额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承诺报名的包件信息准确,未参与报名的包件投标无效。 |
购买人签字 |
附件3:
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表(二次公告)
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章)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发票获取方式 | □按如下信息邮寄: 我单位申请用顺丰到付方式邮寄标书费发票,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丢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ZTSYJSZ2018-012-包件号 |
说明:1.附表三《发票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获取标书发票方式:汇款成功15个工作日后,以邮件方式联系项目负责人,询问发票开具情况。
3.退保证金: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办理保证金退款,供应商应先咨询项目负责人。
4.服务费发票获取:汇款后供应商应联系项目负责人开具发票。
服务费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得知缴费第一时间告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资格证明;3、开票信息(公司全称、开户行及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和联系人及电话、开票金额等信息)。要求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发票开出不予更换。
5.咨询:有关项目的其他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也可将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咨询事宜等简要内容,以短信、邮件的形式发送给项目负责人。
附图: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沈铁物资院内)
公交车:
沈阳站(东)下车三洞桥(202、262、277、279)
沈阳北站(北)下车三洞桥(111、288、147)
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