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钱湖03-7地块电瓶车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东钱湖03-7地块电瓶车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钱湖03-7地块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5]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和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酒店品牌方为朗廷旗下康得思品牌。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瓶车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钱湖东岸原上水村及对面山岙,东、北面至山边,南至环湖东路,西至规划的沙山路
2.2规模:地面用地面积144282m2,总建筑面积约70000 m2。
2.3项目总投资:13300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87万元(含税)。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
2.7招标范围:电瓶车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以上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技术资信标,原件评标时备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查看原件,以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及时提供原件资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人凭身份证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7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6.投标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7: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9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文化广场1800号科学探索中心办公楼9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名汇东方20楼2018室
邮 编:315040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电子邮件:tlx806@126.com
联系人:张宇华、邱晔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9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瓶车 地块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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