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灵台县蔬菜生产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50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ZZTH-PLLT*******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价格(元) | 总价(元) |
1 | 温室棚膜 | 蓝色无滴膜,厚度11s,长120m×宽12m | 20 | 1.9元/㎡2736元/张 | 54720 |
2 | 温室风口膜 | 蓝色无滴膜,厚度11s,长120m×宽3m | 20 | 1.9元/㎡684元/张 | 13680 |
3 | 温室棚膜 | 蓝色无滴膜,厚度8-10s,长100m×宽14m | 20 | 1.6元/㎡2240元/张 | 44800 |
4 | 温室保温被 | 厚度7cm以上,长100m×15m | 20 | 13元/㎡19500元/张 | 390000 |
备注;本项目采购数量由采购单价决定 |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
注:本项目总预算总价为5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5.供应商须提供自项目公告之日起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查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
2.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6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6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15时00分,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人社局二楼)。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190466756000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13-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姚东平
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话:139*****111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系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采购项目.doc |
招标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