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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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区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一期工程-城乡公交站点建设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改局以洞发改固〔2016〕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洞头区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一期工程-城乡公交站点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城区沿线站点、半屏沿线、山头顶沿线的站点及站牌改造建设等,招标范围包括地面铺装、站亭、站牌改造等配套工程施工;工程费用345万元,地址:洞头区,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自主报名(1.已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可以直接使用其账号登陆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报名;2.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新城二期新便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供在“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上打印的投标报名回单,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工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