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杨溪铺镇政府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郧阳区杨溪铺镇政府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郧阳区杨溪铺镇政府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郧财采计【2018】540号要求,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拟对郧阳区杨溪铺镇政府食堂改造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540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阳区杨溪铺镇政府食堂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约198782.45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屋面防水层改造、内外墙乳胶漆、门窗栏杆刷漆等,具体以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内容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书)。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6、具有良好的施工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购买谈判文件,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2、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8日下午15︰00时前(14:30分开始受理)递交至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77*****003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标签: 食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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