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单一来源公告
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总工会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05日18:49 |
预算金额 | ¥84.08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淑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总工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台江区817中路766号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曾金/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淑芬/****-********、******** | ||
附件: | |||
附件1 | ********7E0DEC3E49D9"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采购文件0605.doc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总工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
项目编号:[350100]FJGC[D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总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台江区817中路766号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曾金/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淑芬/****-********、********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招标项目的性质 |
1 | 1 | 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 | 物业服务 | 20月 | 保洁范围:除工作人员办公室以外的办公教学区域所有场所(约7000平方米),包括教室、过道、走廊、卫生间、会议室、15层职工书吧及多功能厅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标的及要求)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文化宫物业服务管理(新增),主要新增福州市职工老年大学(金安大厦8-15层)和文化宫4个公厕提升标准的物业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货物和服务采购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文化宫室外4个公厕保洁属于原物业服务合同范围,但合同约定的保洁标准达不到目前政府规定的公厕保洁要求,为达到“公厕革命”要求,此次针对这4个公厕保洁新增的专人保洁项目是无法交由新的物业公司来服务。金安大厦新增物业服务范围与原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均属于同一幢大楼内,为保证文化宫及金安大厦室内外物业服务一致性,不宜引进不同的物业公司;结合福州市工人文化宫新增物业服务项目目前实际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上述新增的服务项目向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45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56号丞相坊小区2号楼一层)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和协商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5日19:00至2018年06月08日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
2、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6月11日09:15至2018年06月11日09:45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3楼)
协商时间:2018年06月11日09:45
协商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3楼)
3、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4.083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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