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音响、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教育局的委托,就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音响、灯光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就项目需求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0658-0601SZTC8024
2、项目名称: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音响、灯光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需求:音响、灯光设备一批
二、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为国内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相关设备安装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经销商;
3、供应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经验(须提供完成项目的验收证明文件复印询价采购报名登记表,并于2006年5月22日下午4:30之前将该表传真(或递交)至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三、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所投产品技术规格资料;
4、供货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如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进行报价并签署相关报价文件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符合供应商资格标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逐项响应,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四、报价文件格式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所有文件必须统一使用A4纸编写制作,并按顺序编上页码。
2、报价文件须使用中文,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供应商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3、供应商须保证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4、报价文件须为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报价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06年5月23日上午9:30―10:00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六、报价文件的评审
1、评审日期:2006年5月23日上午10:00。
2、评审原则:符合采购要求,报价最低者成交。(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将按供应商所投设备的性能、售后服务及供应商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0.8%
八、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教育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0)*******
九、采购机构代理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60)*******
传 真:(0760)*******
地 址:中山市中山三路3号经贸大楼二楼东座
电子邮箱:zst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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