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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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迁行审核字(2018)13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唐山市-迁安市 | |||||||||||||||||||||||||||||||||
招标内容: | ||||||||||||||||||||||||||||||||||
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 迁行审核字(2018)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道路改造及新建:主干路(聚鑫街)部分路段改造2235m,道路红线宽度43m,其中机动车道宽16m,两侧绿化设施带各宽3m,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5m,两侧绿化带各宽5.5m,本次改造机动车道及翻修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主干路(明珠街)新建1394m,道路红线宽度30m,其中车行道宽21m两侧人行道各宽4.5m,车行道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人行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主干路(创新路南伸)新建430m,道路红线宽度50m,其中机动车道宽22m,两侧绿化设施带各宽4m,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7m,两侧人行道各宽3m,机动车道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次干路(祺丰街)现状道路拓宽改造786.6m,现状机动车道宽9m,为水泥混凝土道路,改造后道路红线宽度为25m,其中车行道宽15m,两侧人行道各宽5m,车行道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人行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以及上述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管网、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明珠街桥梁工程 (1)桥面净空:净-43m (2)桥梁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城-A级 (3)桥面横坡:双向1.5%,直线形路拱 (4)桥梁标准跨径:20m (5)斜交角度:70度 (6)桥梁抗震设防类别:70,桥梁抗震设防类别:80,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7)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8)桥梁结构的设计基准期:100年 桥梁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9)桥涵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10)环境类别:Ⅱ类 污水管道 聚鑫街(平青大路-创新路)新建污水管网,d500管道1140m,d800管道3330m;吉庆路(聚鑫街-兆康街)新建污水管网,d1200管道1770m;建设路(祺瑞街-聚鑫街)新建污水管网,d500管道3182m;明珠街(科技路-创新路)新建污水管网,d600管道1394,d500管道147m;创新路南伸(明珠街以南-兆康街)新建污水管网d600管道947m,(兆康街(创新路-吉庆路))新建污水管网d1200管道1755m;小微企业园区(园区二街)新建污水管网,d500管道486m;祺丰街(科技路-祥和路)新建污水管网,d400管道786m; 以上污水管道均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胶圈接口。 雨水管网工程 明珠街(科技路-创新路)新建雨水网管,d2000管道699m,d1200管道262m,d800管道545m;创新路南伸新建雨水管网,明珠街以南-兆康街段新建d1000管道860m,兆康街-迁卢公路十里河桥下河道段新建d1500管道3100m;小微企业园区(园区二街)新建雨水管网,d800管道479m,d600管道176m;祺丰街(科技路-祥和路)新建雨水管网,d800管道266m,d1200管道521m;以上雨水管道均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胶圈接口。 污水提升泵站 本项目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 照明工程、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以现场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交通工程及管理设施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 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06至2018-06-12,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7-03 09:30 ,地点为 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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