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公路创建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明公路创建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丽和线文明公路创建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丽和线文明公路创建整治工程 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文件浙交[2009]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省、地共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8︰2 ,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次文明公路创建工程为丽和线K3+940~K37+300,路线全长33.36Km,其中县乡所管辖路段长18.86km(桩号K3+940~K7+000,K21+500~K37+300);
丽和线是丽水市联城镇至雅溪镇的一条二级公路,起点位于联城镇,与桃碧线K4+300相接,终点位于莲都与缙云交界的牛岱岭,途经联城镇、武村、上宅、白前、林宅口、柴弄口、枫树圩、太平乡、竹舟、雅溪、洪渡、雅里、里东、小桃等重要村镇,是连接联城镇、太平乡、雅溪镇的一条重要通乡公路,同时也是丽水市区通往缙云、武义的另一重要通道。
2.1.2 本主要施工内容为:绿化工程。
2.1.3 本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要求于2009年10月31日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丽和线文明公路创建整治工程项目第一、二合同段
2.3 本次招标的丽和线文明公路创建整治工程项目,共设2个施工合同段:K3+940~K7+000段为第一合同段,K21+500~K37+300为第二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二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合同段中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8 月 25 日, 09 时至 12 时,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图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收据换取正式发票,未购买图纸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534号
邮 编: 323000
联 系 人: 何仪
电 话: 0578—*******
传 真: 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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