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桂湖路、健康路东段、桂阳路、朝阳一路北段、秋水路)设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重庆市垫江发改委发(2017)3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广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 桂湖路长1800米*宽24米;健康路东段长1800米*宽32米(含管廊);桂阳路长1800米*宽24米;朝阳一路北段长3529米*宽24米;秋水路长704米*宽24米。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系统、综合管廊、照明系统工程、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
2.2 招标范围:
补充修测长约370米,宽约160米1:500现状地形图,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含方案论证及修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含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后续服务。具体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系统、综合管廊、照明系统工程、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调整。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能经过多次修改。
2.3项目计划工期:设计工程90日历天。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两项资质其中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3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8年 6 月 5 日。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 5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可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6 月 11 日17:00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招标人:重庆广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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