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昌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昌宁县公安局“昌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招代[2018]145号
********4" href="http://">一、招标条件
********5" href="http://">昌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昌宁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0" href="http://">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 href="http://">2.1 项目名称:昌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2.2 采购范围:无人机设备,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
2.3 资金来源:2018年装备经费。
2.4采购预算金额:36.00万元(叁拾陆万元整);
2.5供货及安装地点:昌宁县公安局(业主方指定地点)。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1" href="http://">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供应商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
③.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④.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 财务审计报告;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⑧.出具采购单位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并测试飞行情况的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成功后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0" href="http://">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15:00
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版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纸质版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6月28日15:00
********8" href="http://">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9" href="http://">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昌宁县公安局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
联系人:支先生
联系电话:189*****669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人:李先生、范先生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联系电话:****-*******、135*****389、139*****767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 户 行:保山昌宁长江村镇银行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835 |
联系人:李女士 |
十、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
昌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大型载重多功能无人机 | 套 | 1 | 1.旋翼要求:四旋翼 |
2.对称电机轴距:>1000mm | ||||
3.载重要求:≥10KG | ||||
4.防护等级:IP43及以上 | ||||
5.续航时间:≥35分钟 | ||||
6.折叠方式:向下折叠 | ||||
7.脚架:可伸缩 | ||||
8.电池类型:智能锂电池 | ||||
2 | 中型多功能无人机 | 套 | 1 | 1.旋翼要求:四旋翼 |
*2.对称电机轴距<650mm; | ||||
3.飞机展开后尺寸长度小于900mm,宽度小于900mm, 高度小于400mm。 | ||||
4.最大起飞重量大于2kg,小于等于7kg | ||||
5.最大飞行时间不少于35分钟; | ||||
*6.为保障飞行安全,具有前视/下视视觉避障功能,可探测范围0.7-30米,无GPS情况下悬停精度垂直±0.1m,水平±0.3m; | ||||
7.具有顶部红外系统;支持顶部红外系统,可探测范围0-5米; | ||||
8.保证飞行安全,在飞机前端支持FPV固定镜头,且画面能自由与挂架镜头切换; | ||||
9.机身IP43防水 | ||||
10.ADS-B接收机:飞机在飞行过程中,能够接收民航客机信号并提醒操作者 | ||||
11.低电量自动返航:低电量的情况下,飞机能够根据剩余电量进行计算并自动返航,保证飞机安全 | ||||
12.需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 | ||||
13.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且加盖厂家公章 | ||||
3 | 高倍变焦云台相机 | 个 | 1 | 1.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25/30p |
2.回传分辨率:1080P/720P | ||||
*3.为保障拍摄取证的稳定高效相机云台抖动量:≤±0.01° | ||||
4.焦距:4.3-129mm(等效29-872mm) | ||||
5.FOV:63.7°-2.3° | ||||
*6.变焦倍数:30倍光学,6倍数码 | ||||
7.工作模式:至少包含拍照模式,录像模式,回放模式 | ||||
*8.指点变焦:用户选取屏幕的画面,相机即可自动调整焦距,放大所选区域 | ||||
*9.一键缩放到单倍图像:支持 | ||||
4 | 高清云台相机 | 个 | 1 | *1.相机像素:≥2000万 |
5 | 高清云台相机 | 个 | 1 | *1.相机像素:≥1200万 |
6 | 抛投箱 | 个 | 1 | 容积:10L |
舱门:双舱门 | ||||
提供照片 | ||||
7 | 喊话器 | 个 | 1 | 分贝:不低于100分贝 |
扩音喇叭:不少于两个 | ||||
有效距离:不低于2公里 | ||||
8 | 无人机管理平台 | 套 | 1 | 该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 |
9 | 无人机操作合格证 | 个 | 2 | |
10 | 大型无人机电池 | 块 | 1 | 容量不低于12000毫安 |
11 | 中型无人机电池 | 块 | 2 | 容量不低于7000毫安 |
采购预算:36.00万元
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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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人机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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